山東臨沂林剛律師講解合同糾紛
相信大家對于合同都并不陌生,生活中很多事情都需要用到合同,當然,合同雙方有時候也會因為合同中的一些條款產生糾紛。那么合同糾紛解決方法有哪些??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林剛律師為大家講解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合同糾紛解決方法有哪些?
。ㄒ唬﹨f商。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合同糾紛,是指合同糾紛的當事人,在自愿互諒的基礎上,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約定,通過擺事實、講道理,以達成和解協議,自行解決合同糾紛的一種方式。
。ǘ┱{解。合同糾紛的調解,是指雙方當事人自愿在第三者(即調解的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由第三者對糾紛雙方當事人進行說明勸導,促使他們互諒互讓,達成和解協議,從而解決糾紛的活動。
。ㄈ┲俨。仲裁也稱公斷。合同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據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或自愿達成的仲裁協議,按照法律規定對合同爭議事項進行居中裁斷.以解決合同糾紛的一種方式。
。ㄋ模┰V訟。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后.解決爭議的方式有4種:即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調解仲裁和訴訟。其中,仲裁方法由于比較靈活、簡便,解決糾紛比較快,費用又比較低,所以很受當事人歡迎。
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期限
借貸合同規定的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應在一定時期內履行,當合同出現糾紛時,也應該及時解決。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解決借款合同的糾紛有一定期限限制。其期限適用《民法典》關于一般訴訟時效的規定,即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年不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其權利。因此,合同當事人,特別是貸款人在借款合同發生糾紛后,要及時解決,不要超過時效限制,使自己喪失勝訴權,從而遭受經濟損失。
三、合同糾紛解決的注意事項
在合同糾紛解決的四種方式中,協商和調解都并非解決合同爭議必經的程序,即使合同當事人在合同爭議條款中作了相應的規定,當事人也可不經協商和解或調解而直接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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