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近一年后,“廈門律師孔網賣書被罰28萬元”事件有了最新進展。2022年2月21日,針對當事律師楊某起訴廈門市集美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及集美區文旅局一案,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行政判決稱:集美區文化市場執法大隊對楊某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適用法律、法規錯誤,應予撤銷。
根據《出版管理條例》,對普通民事主體零星小額交易的民事活動,如校園舊書跳蚤市場、家庭將舊書作為廢品出售等,可不納入許可監管范圍。本案中楊某銷售的舊書中,屬于合法出版物的,符合零星小額交易活動的情形,無需取得出版物經營許可;但同時,楊某銷售的舊書中,有26種出版物系香港及臺灣地區出版,屬于違禁出版物,應當處罰。所以,法院認為,集美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對楊某作出的處罰決定,適用法律、法規錯誤,依法應予撤銷,應當重新作出行政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