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中國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公布了一張罰單,劍指保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莊分行及相關責任人。
罰單顯示,保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違法行為是:1.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2.未按照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
劉惠仙,時任保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務副行長;王建麗,時任保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會計結算部總經理,。二人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責任。
保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莊分行主要違法行為是: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趙燕,時任保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莊分行營業部總經理;陳培,時任保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莊分行營業室主任。二人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責任。
針對上述違法行為,中國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對保定銀行處以罰款75萬元,對劉惠仙、王建麗分別處以罰款3.5萬元;對保定銀行石家莊分行處以罰款25萬元,對趙燕、陳培分別處以罰款1.75萬元。
今年3月1日,保定銀行因“高級管理人員干預貸款正常審批發放,導致違法違規發放貸款、信貸資金被挪用以及案件信息遲報”被罰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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