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別非法集資全攻略,投資理財盲區都在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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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資的常見高發類型
以私募基金為名進行非法集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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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人謊稱自己經營的是私募基金,有高回報的投資項目、優秀的運作團隊,以較高的年化收益率吸引投資者,并通過報刊、電臺、電視等公眾傳播媒體或者講座、報告會、分析會和布告、傳單、手機短信、微信、博客、電子郵件等公開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于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于100萬元且符合下列相關標準的單位和個人:
√ 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單位;
√ 金融資產不低于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萬元的個人。
以消費各種商品為幌子進行非法集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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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消費形式多種多樣,網絡商城、定期回購、積分兌換等經營模式絡繹不絕,并出現了涉案公司銷售商品的種類多為投資人無法鑒別市場價格的商品、未流入公開市場的“自有產品”或以次充好標價虛高的廉價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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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資者利用此類商品與投資者的投資款進行“對價”,或將商品作為附加收益贈與投資人。他們多與投資人約定定期對商品進行溢價回購,或約定對購買商品款項于一定期限后返還并返利,進而實現保本付息的承諾,吸引投資人。
理性投資需做到3個“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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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諾“還本付息”應警惕。實際上,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合伙經營均須風險共擔,投資有風險,承諾還本付息的要警惕。
√ 面向公眾、不設門檻的投資項目應警惕。在街道社區發放小廣告等利用公開方式面向不特定多數人進行宣傳,不關心投資人是否為合格投資者,不關心投資人是否具有風險識別能力,不進行風險提示,這樣的投資項目要警惕。
√ 超范圍經營應警惕。準備投資時,投資者應核對相關機構的工商經營范圍,對范圍內無發售理財產品的要警惕。
** 投資理財常見誤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