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行政執法貼單怎么處理
一、被行政執法貼單怎么處罰
行政執法被貼罰單的,罰單就是行政處罰決定書,處罰決定書會載明處罰的種類、處罰依據、罰款數額等內容。所以要依據罰單執行處罰。一般按照以下流程處理:
1.需要去交通處理大隊或者中隊進行接受處理,去就近的交通處理中心都可以辦理;
2.接受處理時,要帶著駕駛證、車輛行駛證;
3.比較重要的一點是要本人親自去辦理,用本人的駕駛證才行,要不就白跑一趟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三十四條執法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身份證件,填寫預定格式、編有號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當場交付當事人。
前款規定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行政處罰依據、罰款數額、時間、地點以及行政機關名稱,并由執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執法人員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必須報所屬行政機關備案。
第三十九條行政機關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應當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
(二)違反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事實和證據;
(三)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四)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和作出決定的日期。
行政處罰決定書必須蓋有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的印章。
二、對行政處罰決定書不服如何解決
1、可以向做出行政處罰機關上一級主管單位提起行政復議,或者向做出行政處罰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行政復議法規定,對兩個或者兩個以上行政機關以共同的名義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3、行政處罰是指行政主體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對違反行政法規范,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行政處罰特征是:實施行政處罰的主體是作為行政主體的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行政處罰的對象是實施了違反行政法律規范行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行政處罰的性質是一種以懲戒違法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體行政行為。